浙江在线02月06日讯 前天,义乌市民潘先生致电新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他的电动自行车电瓶换了不到3个月,最近经常骑一会儿就没电了。他要求商家给予掉换,可商家却以“人为原因”为由拒绝。
1年前,潘先生在义乌城中中路一家车行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价格为2600元。去年11月初,电动自行车跑不动了,潘先生将车拖到车行,维修人员说:“电瓶寿命将尽,要重新换一个。”潘先生就花了450元钱装了新电瓶。
起初,新电瓶确实给力,充满一次电,够潘先生上下班骑上两三回。可好景不长,今年1月中旬,潘先生发现新电瓶充满电后行驶的里程越来越短。他以为是电没充足的缘故,就从每天下班后开始充电,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切断电源。
2月1日,潘先生骑电动自行车上班。下班后,电动自行车竟没电抛锚在半路。第二天,潘先生前往车行,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电瓶的边缘已经鼓起。“可能是你使用不当造成的,按理说新电瓶没这么容易坏。”
“新电瓶换了还不到3个月,肯定有质量问题,你们得给我免费掉换。”潘先生提出自己的要求,却遭到商家拒绝。
昨天,记者联系上车行负责人姜女士。她承认,电瓶是从车行买的。不过,她认为电瓶损坏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因此车行不能承担责任。“我问过潘先生,他每天下班就开始充电,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切断电源。这么算下来,一天充14个小时的电,电瓶是要被充坏的。”经记者调解,姜女士同意为潘先生更换电瓶,但要求潘先生支付200元差价。潘先生对此表示接受。
义乌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行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要用好电动自行车,必须了解掌握一些电池使用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对于节约电力资源和延长电池寿命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介绍,电动自行车充电并非越久越好,除了第一次使用前必须充满12个小时以上,平时充电应控制在8个小时以内。在骑行需加速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直接加速至最快挡。因为这样不仅不会立即提高车速,而且还会产生冲击电流,从而对电池造成伤害。浙中新报 记者 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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