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6日讯 捡到他人的手机,本应立即想法归还,而李某捡到手机不但不归还失主,还借给老乡打长途电话。民警找上门来,他还自认为“大不了将手机还了就是”。
殊不知,若将捡到的手机占为己有或爆打“免费电话”,就有可能给自己遭来来牢狱之灾。当民警把这一情况告知李某时,着实让他吓了一大跳。
网吧里丢了一部新手机
手机的主人是普陀朱家尖小伙子小王。正月初四晚上,他在当地一网吧上网时,随手把自己的一部诺基亚手机放在电脑桌上。这部手机是他十几天前新买的,当晚9点半,小王起身准备回家时,才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打电话过去,语音提示“您拨打的手机已关机”。
小王慌了神,“好不容易攒些钱,过年换部新手机犒劳自己,难道就这么不见了? ”小王到朱家尖警察署报了案。
第二天中午,小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再次拨打自己的手机,手机内竟出现了提示音:“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开机了。 ”小王忙将这个线索告知办案民警。
你一个我一个大打“长途”
随后,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手机可能在云南巧家县男子李某手中。在李某位于朱家尖的暂住处,民警发现小王的手机放在床头柜上。问及这部手机的来源,李某坚称是自己捡的。进一步调查证实,李某没有撒谎。
原来,当晚,小王在网吧玩游戏时,因太投入,连自己的手机掉地上都没有察觉。刚巧,李某下线准备回家,发现地上有一部手机,把它当作老天“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问都没问一声,就把它揣进自己的口袋。回到暂住处,李某在过来串门的老乡面前炫耀自己白捡的手机,老乡们你一个我一个地打起了长途电话。
拾物不还可能构成犯罪
见民警上门问询,李某还不以为然,“手机我是捡来的,只是用手机打了几个电话而已,大不了我把手机还了就是。 ”
民警向李某细细说道: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1万元。两高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他人长途电话账号、号码造成损失的,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65条的规定,盗用他人电话,不单纯指窃取电话号码的行为,其范围较广,包括直接利用他人话机偷打电话的行为,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2000元。
李某这才慌了神,连忙表示愿意将手机归还失主,并愿意赔偿拨打长途电话用掉的话费。
李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又将手机归还给了小王。小王也大方地表示,不再追究李某的责任,不用赔偿自己的话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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