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2011年第四季度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
2012年02月07日 14:41:45
浙江在线02月07日讯 物价涨了,临时价格补贴跟涨。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从昨天开始,我市按照相应标准,一次性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
本次物价补贴的发放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其中,城镇低保对象4806人,每人可领91元,农村低保对象55704人,每人可领55元。
“此次发放的物价补贴是2011年第四季度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去年物价持续上涨,我市在去年前三季度都发放了物价补贴,加上第四季度,共累计发放237833人次,发放金额19089570元。
民政部门从昨天开始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在本月底前,每个低保对象都能领到这笔补助。
“统计部门会对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进行监测,如果涨幅过快,即按季度发放价格补贴。”工作人员介绍,当季度价格同比涨幅超过3%时,即按涨幅的4.5倍乘以当地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例如,2011年第四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为5.6%,此次发放的物价补贴金额=5.6%×4.5×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季30元。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徐颖之 蒋凌燕
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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