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一过,热热闹闹的春节也就结束了。很多市民家里都会剩下一些年货,这些年货不仅有食品,不少市民手中还留有一些未燃放的烟花爆竹。由于烟花爆竹易燃易爆,这成了居民家中的“定时炸弹”,也成了居民的烦心事,放在家里不安全,扔掉了又可惜。还有就是一些销售点也有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
那么,烟花爆竹经销点剩余的存货以及市民手中未放完的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
作为零售企业,特别是批发企业,在门市上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除,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特别是临时摊点,它的时间比较短,一般是在三个月期间,在有效期间最好是妥善地处理完,销售完,没销售完的要及时退回原批发商处,妥善进行保管。
依照相关规定,零售商的剩余鞭炮可予回收,个人手中的鞭炮还没有回收办法。剩余鞭炮最好不要存放在家中或随意丢弃,可以用水长时间浸泡后再作其他处理,或者拿到偏僻的地方燃放,而且在燃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火灾问题。
喜洋洋烟花销售部的包经理介绍,销售烟花一般从每年年三十前三天到正月十五,从正月十六开始没有售完的烟花厂家就开始回收了,回收的数量一般都在百分之五以下。回收的程序是商家把未售完的烟花送至公司,公司对商家的资料经过详细的登记后,派车集中运往指定厂家仓库。
喜洋洋烟花厂的负责人说,烟花回收存放的仓库都是按照国家标准建造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存放期间厂家会有专人定期对仓库进行温度、湿度的记录,仓库周围有监控系和110报警系统,在有突发情况时也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厂家对回收的烟花代为保管三年,三年后剩余的烟花将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消防部门建议,家中还存有未燃放鞭炮的群众,大多有“丢了怕心疼,留下怕危险,存放怕罚款”的心理。因此,针对剩余鞭炮,政府不妨设立集中回收制度,政府集中回收既能避免居民单独处理构成的安全隐患,适当补偿措施也能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回收的鞭炮积少成多,也便于统一保管和存放,不至于造成商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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