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因猥亵12岁男童再度入狱
2012年02月10日 10:35:11
浙江在线2月10日讯 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但在刑满释放后半年内又再次犯下同样令人不齿的罪行而再度入狱。近日,浙江温州平阳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四年。
苏某,浙江平阳人,1978年出生,已婚,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被平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后又因犯猥亵儿童罪于2007年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2010年2月8日刑满释放。遗憾的是,两度入狱并没有把苏某拉回到人生的正途上来。在刑满释放后半年内,他再次把黑手伸向了男童。2010年7月20日傍晚5点多,苏某在平阳县某镇将刚放学的12岁男童小天(化名)拦住,把他带到附近的一座山上,随后以言语相威胁,强行脱掉小天的裤子,对其实施猥亵行为,造成小天肛裂。后经鉴定,小天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案发当日,小天的父母迅速报了警。案发后,苏某逃至湖南长沙并在当地打工,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1年10月,苏某在长沙某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苏某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苏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期以上之刑罚,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华萱
编辑:
毛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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