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通过仲裁圆满解决一起跨省消费纠纷案件
2012年02月13日 14:05:22
浙江在线02月13日讯 去年1月,安徽省黄山市的程某在当地某家具商店以800元购买了1台由大榭某企业生产的保险箱。该保险箱由某保险公司提供产品保险,承诺“产品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并进行安装加固后,遭受外来侵犯并有明显盗撬痕迹,致使财产受到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金额180000元”。四天后,程某家中被盗,该保险箱被撬开,箱内四万余元钱物被盗。程某立即向当地警方和购买点报案。窃案发生后,程某多次与企业和保险公司联系,要求赔偿。企业认为该保险箱已承保,程某所购保险箱被盗撬造成的财物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程某未能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和相关材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未予赔偿。程某就财物损失赔偿问题与企业及保险公司达不成一致意见,遂申请仲裁。 2月10日,当事人程某在当地消保委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大榭消保委,大榭消保委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和调解,当事人与企业就消费仲裁事项和依据达成一致。大榭消保委组成消费仲裁庭最终以消费仲裁的形式圆满解决该起起因保险箱被盗撬造成财物损失的消费赔偿纠纷案件:企业一次性补偿程某因保险箱被盗撬所造成的财物损失人民币壹万元,并免费提供贰仟元保险箱壹台,使得历时一年、跨两省的消费纠纷案件得到了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0元。 (钱锦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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