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4日讯 600多张消费票据,总金额约28万元,这是小丽(化名)“血拼”一年的结果:
她买了四部手机,其中一部是iPhone4。其中一个手机是买给三岁儿子专门用来打游戏的。
她给自己买了一台手提电脑。
她带着儿子去香港游玩,花了上万元。
没事就带着儿子开车去无锡、上海、杭州购物、游玩。
心情好或不好,都去万达逛超市,在星巴克喝个咖啡,每次出去绝不空手回来……
昨天鄞州法院庭审现场,小丽说,这么花钱,是因为发现老公有外遇。
小丽说,她和丈夫小龙(化名)都是“80后”,宁波人,经人介绍相识,结婚近四年,有个三岁的儿子。小龙的父母是个体工商户,小丽在公司上班,家庭收入还不错。
2010年9月底,小龙把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房子卖掉,得到50万,自己拿了10万元,剩下40万由小丽保管。
之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一个月后就开始分居。小龙想把购房款拿回来,小丽不肯。
去年2月,小龙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两人感情尚有挽回,驳回诉求。11月,小龙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小丽返还40万元。
昨天法庭上,小丽提交了600余张消费票据,她说:“这些家庭生活支出,如果真的要我还,也应该在40万元中扣掉这笔钱。”
小丽说,这28万元,都是“必要的家庭支出”。那是她发现丈夫有外遇后,内心苦闷,眼见丈夫离家出走,就带着儿子四处旅游购物。
而小龙认为,这28万元花掉的时候,夫妻已分居。另外,40万卖房款只是放在小丽那保管,并不是赠送。
法官对600余张票据逐一核对,最终认定,其中只有5万元属于家庭开支。也就是说,40万卖房款中,小丽需要返还35万元。
走出法庭时,小丽喃喃自语:“是他出轨,是他错在先。夫妻一场,我什么都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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