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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创建活动中三个问题

  当前,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何在持续创建中,解决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发展好取得的成果,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笔者结合单位创建活动的实际,认为当前的创建活动尤其要注重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好非试点单位和试点单位在思想认识上不同步的问题。试点单位是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的先行者,从全部队的创建活动中来,然后将创建经验带回到全部队的创建工作中去。非试点单位也应该按照上级精神的统一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步创建,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累相关经验。目前看来,个别非试点单位自身定位不够准确,作壁上观,“拿来主义”等现象仍然存在,等着试点单位的创建经验来被动灌输,也不结合单位实际,刻意地生搬硬套。解决思想上不作为和认识上不去的问题就是我们“愚公移山”搞创建要搬掉的第一块石头,做到三个“常态化”:一是创建活动学习制度常态化。要深化“三学”活动,寓思于学,寓学于用,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实效,在学习中增强对党的认识和党员身份的自我认同,激发创建积极性。二是创建活动“回头”查摆常态化。及时对照上级精神相关要求,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发展方向和内在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省,重点查纠畏难情绪、敷衍应付、等靠思想,彻底摒除无所作为的思想,把工作主动性转化为创建动力。三是创建活动典型培树常态化。在创建工作中,主动掌握官兵的日常表现,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实践中发掘典型。通过奖优惩劣,激励官兵创建斗志,营造你追我赶、只争朝夕的良好创建氛围。使广大官兵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正确处理好下级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在标准要求上不同步的问题。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是部局党委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但有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吃透上级精神方面,或知其一不知其二,半路开跑,或拿执法执勤任务繁重搪塞,应付交差,导致创建活动标准不高、实效不明显。因此,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要着眼“高、实、严”的要求,解决好标准不同步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标准要高。坚持学习钻研党建理论,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建立长效的学习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带头学习钻研,加强自身学习实践的同时,加大对下级党组织的帮扶指导,确保学习方向准、学习内容实、学习劲头足。二是领导下基层帮扶要实。上级党委成员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要先期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并向下级党组织如实反馈,开展谈心活动,交换意见,进行帮助。针对民主生活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讲评时要定人、定物、定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检查整改落实。三是围绕中心抓创建要严。必须把提高部队战斗力、促进正规化水平的提高和完成执法执勤中心任务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活动带动中心工作,以中心工作检验创建活动。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兼顾。创建活动要与部队的正规化建设、“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工作等统筹结合、合理规划。始终把中心工作的完成质量作为创建活动的检验标准。

  三、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在形式和内容的结合上不同步的问题。形式和内容是辩证统一的,内容决定形式,形式表现内容,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也是如此。孟副部长强调,开展创建活动要切入问题实质,抓住主要矛盾。要正确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坚持形式服从内容,从分析查找党组织生活的实质性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改进、作出规范。一要扎实修炼“内功”。分清主次矛盾,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问题,把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活动的工作重心放在自己身上,放在扎实修炼“内功”上。二要制定完善落实措施。针对落实难的问题,在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部队当前中心工作的开展,解决好工学矛盾,制定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部队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加强检查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对照落实措施逐级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导,了解掌握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给予反馈,直击问题,限定时限、责任到人督促下级党组织做好整改,确保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全时段、全员额、全面落实。(作者系浙江大榭边检站政委阮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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