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杭州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65件,其中,公安、城建、土地、劳保领域案件占了七成,从案件中还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行政复议,就是某人或某公司,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或侵害了其合法利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复议决定。比如某位车主被贴了条罚单,或某公司被执法处罚了,如果行政行为存在不合理性,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人数增多
去年的665个复议案件,相比上一年减少了25.4%,群体性案件同比减少16%。市法制办分析,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实施后,征迁工作有所减缓,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类和强拆类案件有所下降,新的群体性案件未明显增加。
其中,变化比较明显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有增无减,申请履职案件明显增多。
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向各个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申请行政复议。全市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类的复议案件共108件,其中市政府本级67件,是近年来增长较为明显的行政复议事项。
这108件复议案件中,申请人提出履职申请的复议案件有75件,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涉及两类:一类是行政不作为案件;第二类是行政机关已经履职,申请人对此不满意,仍提出履职申请。而因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未规定“驳回复议请求”的复议决定种类,对于第二类案件如何处理,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存在较大争议。
公安、城建、土地、劳保领域案件占七成
给665个复议案件归归类,还可以发现,大部分案件仍然集中于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四大领域的案件有475件,占71.4%。
除了四大传统领域案件外,直接涉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医药监管、卫生监督、工商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不断增多,这些领域的职业打假人提出多起复议。
如某职业药品打假人,不断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然后对投诉处理行为又先后提起10余起复议申请;又如某公民为进行反歧视残疾人的研究,多次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后再提起复议申请。
市法制办介绍,一些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不当履职的情形。如有的行政机关对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信息,却告知当事人不予公开或未正确指引获取信息的途径。
还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如有的房屋登记机关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造成登记错误;有的工伤认定机关在受伤职工单位同意在职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盖章后,忽略对某些案件的关键事实进行调查,导致直接认定工伤事实不清。
此外,还存在违反法定或正当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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