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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警出台12项措施强势推进 "三访三评"活动

  自开展“三访三评”活动以来,浙江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系统积极回应海上渔船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出台12项措施,着力提高海警部队官兵群众工作能力,切实加强海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以提升渔船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

  1、建立互动平台。支队各级在网络QQ警务室、海警微博、海警热线等基础上,增设了短信、微信交流平台,将民警的手机号码与QQ进行捆绑,随时可以进行语音呼叫,广泛受理海上渔船民群众的报警求助和举报投诉,接受群众咨询、查询,并及时予以回复,进一步拓宽了海上渔船民群众的求助渠道。

  2、制定走访计划。支队党委率先垂范,分批确立走访工作联系点,每周制定详细的走访计划,走访时间支队常委每周不少于半天,大队领导每周不少于1天,基层主官每周不少于两天。同时,基层艇队充分利用出海执勤时机对沿海政府部门、涉海企事业单位、渔业公司、渔货码头等开展走访活动,广泛接受群众评议。

  3、完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体现人民满意标准的海警工作评价体系,大力开展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定期将调查结果在微博上进行公示;各大队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一般为每月6日),开展警民恳谈、警情通报、警营开放等活动,广泛收集海上渔船民群众对海警部队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海上治安新动向。

  以展示海警部队的良好形象和亲和力为目标,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工作

  4、营造活动声势。定期利用业余时间在互联网上更新帖子,扩大部队影响力,并充分利用网络QQ群的“蝴蝶效应”,将海警部队在开展“三访三评”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切实营造活动声势。

  5、完善预警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建立平面媒体涉警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快速处置海警形象危机事件,切实提高海警部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6、培树先进典型。选择一条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模范艇作为支队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在支队内部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形式组织评选支队群众工作能手和每月群众工作之星,并在支队内部及互联网上予以张榜公布。

  以保护渔船民的合法权益和服务民生为目标,切实解决各类涉法问题

  7、规范案件办理。要求对符合法定调解范围的海上突发事件、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结率达到100%,息诉率达到100%。

  8、做好回访工作。对所有办结或未办结的刑事、治安案件,均要及时做到电话回访,每个案件不少于2次。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每月至少回访2次当事人,且案件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亲自回访。

  9、开展爱民活动。结合当前开展的拥政爱民活动,每月适时组织官兵上船头、进渔村,开展“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制、送服务”的爱民实践活动,免费为渔船民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免费体检、修理机器等,将“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融入到辖区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

  以完善具有海警特色的反腐倡廉体系为目标,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10、筑牢思想防线。支队每季度、大队每月至少召开1次海上治安形势分析会及行风评议座谈会,对前期通过走访收集的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评估、整理,教育广大官兵切实公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不良风气。

  11、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负责人定期与支队领导签订《海警二支队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状》,每季度对支队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支队量化考核范围。

  12、落实监管措施。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监管和监督力度,定期邀请警外执法监督员来队考察指导工作,深入各基层艇队调查研究,力争不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成为一支真正让群众满意、真正让群众放心的海上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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