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严查消防监管 10名干部被追究责任
2012年02月17日 07:23:30
浙江日报讯 记者从温州市公安消防局了解到,去年,温州共有10名行政干部因消防工作监管不到位被追究责任。其中,一名街道综治副主任因辖区发生亡人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消防部门介绍,不仅仅是在火灾发生后,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如果日常消防隐患整治不到位,分管领导干部也要被当地一把手约谈,情节严重的,会被记过和警告处分。在各级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没有完成消防整治任务的,对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辖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主要领导将停职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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