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一电玩城设12台赌博机 13人被判刑
2012年02月18日 10:04:44
浙江在线2月17日讯 义乌佛堂的丁某等人在好好的电玩城里硬要搞进一些赌博机,结果13人一起被判刑。2月15日,义乌法院审理判决,丁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朱某等12人判处拘役一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徒刑。
2010年7月份,丁某等人在义乌市北苑街道春晗路开设了一家电玩城。去年6月份,丁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该电玩城二楼放置了“狮王2011”赌博机八台(又称“森林舞会”),在该电玩城一楼一区放置了“欢乐今宵”赌博机一台(又称“飞禽走兽”),在该电玩城一楼二区放置了“捕鱼季”、“大胃王”、“海洋之星”赌博机各一台。并安排了练某负责管理电玩城的日常事务;麻某系二楼服务员,负责提供收钱、上分、退分、退钱等服务;黄某系一楼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一楼的所有机器(包括赌博机);朱某、戴某、吴某等人都有自己负责的一块工作。
去年8月11日,义乌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该电玩城查获了参赌人员刘某、贾某、陈某等人,并收缴赌资人民币1195元;同时,还在该电玩城扣押了上述12台赌博机及用于赌博机开卡、充值的联想牌电脑主机两台和非法所得现金人民币39100元。至公安机关查获时,丁某等人从上述12台赌博机中获取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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