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下午15时许,浙椒渔运87182船在浙江台州海域2016海区抛锚休息时,该船船员柯某与两名湖北籍船员刘某、黄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在相互扭打中柯某持扳手将黄某头部打伤,伤势轻微。
案件发生后,浙江海警一支队民警及时对被侵害人黄某进行调查取证,由于该船一直在海上,而黄某无钱去医院治疗且正值过年,船老大拖欠其工资至今未付,其情绪较为失控,并扬言组织老乡到船老大家、温岭市政府讨要说法。针对该情况,民警及时联系该船所属渔业公司、村委会负责人,督促船老大家属先期垫付了医药费和部分工资,有效稳定了黄某的情绪,妥善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
近日,浙椒渔运87182船返港后,支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温岭展开调查,及时固定了现有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案情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申请,2月7日下午,支队民警再次赴温岭石塘镇海滨村,在民警与该村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该案,并解决了船老大长期拖欠船员工资的问题,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