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0日讯 “我买的手机毛病很多,但商家不肯掉换。”日前,家住义乌柳园新村的李大爷前往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投诉,要求掉换手机。经工商工作人员调解,这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1月14日,李大爷在义乌稠州中路一家通信商行买了一只价格为499元的手机。谁知手机仅用了一天,就出现接听声音模糊不清、通话过程中会无故中断等故障。
1月16日,李大爷前往通信商行要求掉换手机,却遭到营业员拒绝。营业员称:“要将故障手机寄送广东厂家,如果经过鉴定确认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才能给予掉换。”李大爷无法接受,双方不欢而散。此后,李大爷多次前往该商行协商,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李大爷前往稠城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稠城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李大爷出示了购机发票和问题手机。通信商行的陈经理也确认这只手机存在性能故障。不过,陈经理坚称“要寄往生产厂家鉴定,才能给予掉换”。他还表示,这只手机的故障可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
“你们这种行为是在故意刁难顾客。”工商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在手机没有浸水、外壳没有开裂、没有明显磨损痕迹的情况下,人为原因导致手机损坏的概率极小。工商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家移动电话机“三包”责任规定》的相关条款,李大爷这只手机仅使用了一天就出现故障,通信商行应无条件地为李大爷更换一只同品牌、同型号的手机。
经耐心调解,陈经理最终同意掉换手机,并通知营业员将新手机送到调解现场。工商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试,确认手机功能正常后,将新手机交到了李大爷的手中。浙中新报 记者 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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