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家电下乡”政策三年来惠及农民八万余户
2012年02月21日 07:40:06
日前记者从淳安县经贸局了解到,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三年来,共让淳安县82744户(次)农民受益,有效拉动了农村消费,改善了农民生活。
据了解,淳安是全省最早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县。2009年2月1日起,我省农业户口居民凭身份证、户口本,可在经确认备案的网点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电下乡产品,并按规定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
“对于农村消费来说,家电下乡政策有很大促进作用。农民能买到生活需要的电器,价格也合适,可以说是真正得到了实惠。政策实施这几年,我们店的家电销量差不多增加了50%。”淳安县临岐镇某家电卖场负责人洪抛平介绍说,有了补贴政策,农民的购买积极性高涨,过去买不起的家电,现在买得起了;多年的旧家电也不再凑合,更新换代的速度更快了。
他还表示,“家电下乡”产品不仅价格优惠,质量和售后也有保障。而且这些下乡的家电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安全、耐用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享受与其他非下乡家电同等的售后服务。
此外,在“家电下乡”过程中,县经贸、财政等部门加强了对家电销售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做好网点设置、进货把关、售前售后服务、有关信息报送等工作,有效防止了骗取补贴、坑农害农行为的发生。
目前,淳安全县已发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0余家,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网点直补办理率100%。2011年,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7139台,同比增长20.5%;家电下乡销售总额9087.95万元,同比增长30.3%;补贴资金1161.10万元,同比增长23.02%;补贴兑付率94.74%。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何樟勇 郭楠 淳安记者站 程海波
编辑:
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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