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1日讯 19日晚8点左右,陪侄子在天台人民医院挂针的林女士因为内急,去了下二楼的厕所。期间,她接了个电话。接完电话后,她突然听到厕所里有小孩子的哭声。
上前一看,林女士吓了一跳:便池里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全身裸露着,肚脐上还连着脐带,身上还粘着血。”慌乱中,林女士一把抓住了正进来上厕所的金女士。“你别走,帮我看着,我马上去叫人来!”
看到这情形,金女士也吓了一大跳。看到浑身脏兮兮的婴儿躺在那里,金女士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从血污中捞起了婴儿,马上送到了一楼的护士台。
经检查,孩子身体无恙
护士们立即给婴儿做了清理工作。大家拿一块白布给孩子包上,并送到儿科医生那作了全身检查,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由于天气较冷,孩子被冻得厉害。”护士吴美春告诉记者。幸好,检查发现,孩子身上没有什么病症。
林女士告诉警方,自己走进厕所前,看到一位孕妇在一位老太太的陪同下也进了厕所。自己接完电话后,就听到哭声了,这个时候孕妇和老太太已经不在厕所。她猜测,应该是那个孕妇上厕所时生产了,因为某些苦衷又不愿意要这个孩子。
暂时被安置在福利院
医院的厕所里发现婴儿,很快传遍了整个医院。不少来看病的市民议论纷纷。“是个女婴,可能家长重男轻女吧。”不少人这么认为。
对于家长的弃婴行为,大家都表示谴责。不少人在惋惜之余,表示愿意领养这个苦命的婴儿。
记者了解到,为妥善安排这个婴儿,天台县城东派出所民警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暂时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安置。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现有的线索,正努力寻找女婴的亲人。然而,这个被遗弃的孩子身上没有任何资料和线索,要寻找孩子亲生父母,难度颇大。
记者在此希望,知情者能及时与城东派出所联系,也希望孩子的父母或亲人能改变心意,尽快将孩子接回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人了解到弃婴情况后打听是否能收养孩子。根据根据《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必须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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