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 昨天上午,宁波镇海庄市居民秦先生向宁波晚报87777777新闻热线反映,庄市老菜场门口发现一摊血迹、一辆被撞得支离破碎的三轮车和一双鞋子,而伤者和肇事车辆都不见了。有人看到肇事车上下来两人,将伤者拖上车扬长而去。这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有些蹊跷的交通事故
昨天早上7点左右,在镇海庄市老菜场门口的兴庄路上,不少市民发现地上有一摊血迹,血迹旁,散落着沾满血的雨衣和一辆碎散的人力三轮车。路边停放的两辆汽车,车门等部位被飞散的三轮车部件撞坏。
见此情景,人们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现场。看情形,事故还挺大,还有人受伤。可大家奇怪的是,事故发生了,交警却没到现场,肇事车辆也不在现场,伤者也不知在何处。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几名自称是目击者的人说,事发在昨天凌晨5点左右,当时曾有人看到,肇事车上下来两个人,将人力三轮车上的伤者拖上了车子,扬长而去。
事故发生了,怎么不报警?有人受伤,为什么不叫救护车?围观的人群中,传出各种各样的猜测声。有人感觉不对劲,报了警。
事故当事人是熟人
接到报警后,庄市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惊讶之余,他们立即展开调查。
因为事发路段没有监控,民警一时难以查到肇事车辆。根据有人受伤的情况,民警随即向附近的一家家医院打听。找了一上午,民警终于在市第三医院找到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经了解,民警得知,原来,肇事车驾驶员因为加了一晚上的班,很疲劳,一时疏忽,开车撞上了三轮车。巧的是,肇事车驾驶员与骑三轮车的妇女同是庄市某村村民,平日里就比较熟悉。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双方都没有报警,而是一起去了医院。他们先到了庄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伤员又转院到了市第三医院。
私自处理事故隐患多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松了一口气,但同时对肇事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遇到事故如此处理,并不妥当。
民警说,事故发生后,先救伤员没错,但可以用其他车辆,不能私自开走肇事车。因为肇事车一旦发生位移,会给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带来困难。
不仅如此,私自协商处理这种有人员受伤的事故,双方今后很容易因伤者病情变化而产生纠纷。因事故后没有报警,没有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要处理纠纷就难上加难了。
此外,在这一事故中,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也被飞散的三轮车部件击中受损。肇事车驾驶员没有告知这些轿车车主就自行消失,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
昨天,找到肇事车驾驶员后,民警处理了这起事故,认定这名驾驶员负全责。
宁波晚报 记者 张全录 实习生 庄茹 通讯员 林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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