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4日讯 她是老师,他是打工仔,一场视频裸聊改变了彼此的命运。为了寻求刺激,她义无反顾;为了满足私欲,他暗藏心机。温州“艳照门”案在乐清法院开庭审理。
那一夜,他们在QQ上相识,由于投缘双双坠入爱河。因为冲动,无所顾忌,选择网络传情。她没有想到,会被小10岁的他利用,发展为敲诈勒索。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教师为何会如此不小心?她和她的小男友之间究竟有怎样的情感纠葛?他为何又要以艳照威逼利诱?
曾经如胶似漆
张某,男,今年27岁,是湖北人,高中毕业后到乐清打工。2010年7月,通过网络认识了郑某,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女教师。
这段并不被人看好的感情,发展到后来越发控制不住。一段时间网聊后,发觉很投缘,感情升温成为男女朋友。许多次,两人通过QQ裸聊表达爱意。
恋爱会冲昏女人的头脑,为了满足私欲,在郑某不经意间,张某将郑某裸露的镜头用QQ截图保存到自己的电脑硬盘里。
如今反目成仇
2011年3月,张某拖欠外债,手头拮据,向郑某借钱,2.5万元,并写了欠条。生活上巨大落差,使得两人甜蜜的爱情走到尽头。3个月后,郑某提出“我们分手吧。”结束了这段长达1年的感情。
2011年10月,生活拮据的张某又想起许久没联系的郑某,开口向郑某要钱。但是转念一想,两人已分手,郑某是不会把钱借给自己的。
于是,张某把此前郑某的艳照从硬盘里导出来,并点亮郑某的QQ,与其聊天。
起先一如往常地聊家常,之后,张某以弟弟结婚急需用钱为由向郑某借3.5万元。亦如张某所料,郑某断然拒绝了借钱的要求。
此时,不甘罢休的张某在QQ上对郑某放出狠话,说要把郑某的艳照发布到网上,以此来要挟她。之后,将已制作好“乐清某中学女教师火爆视频照及艳照流出(附生活照及联系方式)”的网帖截图发给郑某。郑某看到后,为了防止事态扩大,暂时答应张某的要求。
未来自食其果
在好友的鼓励下,郑某选择了报案。10月16日,郑某与张某约好到温州鹿城区一咖啡厅内交易。当晚5时,张某如约而至,从郑某那里拿走了3 .5万元,并当场销毁了郑某不雅照,许诺今后不再打扰郑某生活。此时为时已晚,张某被警察当场抓获。
当被问及为何要以艳照敲诈勒索时,张某说:“没办法,要筹备自己的婚礼,手上只有1000块,根本不够,所以只能从前女友那儿搞钱。”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2月22日,乐清法院一审宣判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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