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7、2009年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和先进单位
复评结果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1〕101号)有关规定,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省政风行风监督员对2007、2009年创建工作示范和先进单位进行了复评检查。经检查, 2007年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合格的有103家,不合格予以摘牌的有2家。2009年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合格的有102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省政府纠风办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