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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为”须“有畏”

  对于“感动中国”2011年度人物、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我固然敬佩他“5·12”汶川地震灾区的指挥若定,敬仰他“7·16”大连火灾现场的临危不惧,敬服他“清网行动”中的雷厉风行,而最令我敬重的是他“有为”背后的“有畏”。

  据报载,刘金国从不接受宴请,从不接受礼品,从不下基层提前打招呼,从不买名牌衣服,从不允许家属用自己的公车,从不用公权办私事……一个个似乎不近人情的“从不”,树起的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光辉形象。

  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工作在同一个环境中,为何他能如此清廉如水、正气凛然呢?我认为,是源自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敬畏之心的自觉坚守。

  敬畏之心,既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信念。敬,源于客观世界;畏,发自内在人性。有了敬畏之心,如同野马有了缰绳之羁绊,就不会任意飞奔;洪水有了河堤之禁锢,就不会肆意泛滥。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说的是,一个有所畏惧的人,必然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不会忘乎所以,为所欲为。

  大家都知道房玄龄是唐朝初年宰相,他功勋卓越、地位显赫。可就是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却是出了名的怕老婆。唐太宗很为房玄龄抱不平,故意赐给他几个美姬,房玄龄当然不敢要。唐太宗就让皇后出马劝说房玄龄的妻子,自然也是碰了一鼻子的灰。唐太宗龙颜大怒,立马赐房夫人“鸩酒” (实为浓醋)威胁说,若不同意,就饮此毒酒!谁知房夫人二话不说,脖子一仰,一饮而尽。见此,唐太宗大为惊骇,叹道:“此等女子我尚畏之,何况玄龄!”从中不难看出,房玄龄的惧内,实质是对人生、对生命的敬畏。

  有了“有畏”后,行为就有了定盘星,明确了人生奋斗的方向,从而成就一番事业。司马迁因为敬畏历史,才忍宫刑之辱书写鸿篇巨制《史记》;李世民敬畏魏征的犯颜直谏,才成就了“贞观之治”;赵匡胤畏惧史官的秉笔直书,才纠偏自己的过失;弘一法师敬畏世间生灵,自己圆寂前叮嘱弟子在遗体装龛时务必不能伤及小至一颗蚂蚁。这样的敬畏例子,举不胜举。试想,若先贤们不可一世、为所欲为,能有今天彪炳史册的业绩和灿若星河的美名吗?

  由此,联想到坊间鼓噪一时的“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公安局长”、“我爸是村长”等,让人莫名惊骇。他们之所以招致网络唾弃,大抵指向了一个共性的社会问题:一些强势个体,以官职、权力等为底气,公然挑战法律道德,危害公众利益。其实,“我爸”是不是“局长”并不说明什么,令人侧目的是,一些人凭借所谓特殊身份可以忘记自己也是一名公民,藐视法律秩序,践踏公共道德,让每个无“身份”的人都会揣测自己将是潜在的受害者,从而染上集体性的焦虑。在叫嚣“我爸是某某”的声浪中,彻头彻尾充斥的是胆大妄为,连丝毫敬畏之心也没有。

  “我是人民公仆,如有不廉洁、不公正、不负责、不作为的任何一点,定将主动辞职,坚决言行一致,决不失信于民!”刘金国的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他根植灵魂深处的敬畏之心,用忠诚、用信念守住底线,用法纪、用良心捍卫底线,值得我们学习一辈子。(作者系浙江边防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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