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8日讯 前天中午,徐女士和两个朋友带着两个孩子到市区宾虹路乐中环牛排馆就餐,到了晚上,徐女士和朋友都出现了恶心、腹痛、腹泻以及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于是三人前往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急性肠胃炎。而商家则认为,消费者无法证明肠胃不适与该店食物卫生有关,拒绝赔偿。
吃牛排的没事,吃鱼排的倒下了
昨天下午,记者在市中医院看到了正在挂盐水的徐女士等三人,主治医生判断是使用不洁食物引起的细菌性急性肠胃炎。
徐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在餐厅就餐时,五个人只点了四份套餐,两个朋友点了内含鱼排的海陆套餐,两个孩子点了牛排类套餐,徐女士因为胃口不佳没有点任何食物。但在朋友邀请之下,尝了点鱼排。到了下午,其中一人出现胃部不适,“连续吐,吃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了,接着就吐清水,吐得胃里难受死了”。当天晚上,三人都出现了腹泻、呕吐的症状。徐女士说,在牛排馆食用牛排的两个孩子没有出现类似症状。
另据了解,同时段就餐的其他顾客没有出现类似不适症状。
维权,消费者没有证据很无力
昨天下午,徐女士的一个朋友趁着三人在医院挂瓶的空当,带着病历以及检查报告来到牛排馆,想要代朋友维权。餐厅负责人承认三人在该餐厅消费过,可要求徐女士等人必须拿出证据,也就是检查结果之后,他们才能承认。这让徐女士等人有点郁闷,东西该吐的都吐了,哪来的食物送去检测?徐女士的朋友与商家争执起来,要求商家赔偿医药费、餐费、营养费等。
“三人一起在他们店里吃东西,晚饭三人都回家吃的,却出现了一样的症状,还不能说明他们店的食物有问题吗?”
“桌子不要敲,我们可不是吓大的。”餐厅负责人钟某当场回复,三人无法证明胃部不适是因为该店食物造成,但出于人道主义,给三人垫付了一半的医药费,并赠送了200元餐券。
疑似食物中毒,消费者该如何举证?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因为消费者没有保存呕吐物和剩余食物,无法做食物检测,没有鉴定报告,因此维权时较为被动。
工商部门建议,如果消费者发现有食品安全问题,应保持食物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卫生监管部门报告,避免因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
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目前该所已接到徐女士等人的投诉,疾控中心也将介入调查。(金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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