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大家应该还记得去年6月发生在之江路上的那起悲剧:一辆超高货车行驶时撞到了限高架,20吨的钢结构瞬间倒塌,砸到了正好开车路过的曹先生。曹先生重伤不治。。
昨天,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曹先生的家属一口气告了七方:限高架设置及维护单位杭州市城建发展公司、城建广告装潢公司、广告客户和安徽肇事司机及其运输公司、车主、保险公司,认为对于曹先生的死,这七方都要承担责任,要求赔偿159万。
安徽四方全部没有到庭,保险公司寄来了答辩,大意是,经核定理赔49万元。曹先生的妻子说,49万?我丈夫医疗费30万,车子也值17万,这么一加就要47万。但是人都没了。
曹家认为,限高牌怎么就那么脆弱?货车速度也不快,却一撞就掉落下来,而且是整个下来(限高架横跨之江路双向两车道)。所以,七方都有责任。
但是,到庭的几方都坚持自己是没有责任的,责任就在肇事司机。城建发展公司诉讼代理人说,这个事情是由交通事故造成,在侵权责任法中有明确规定,像这种设施的垮塌,有其他责任人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
广告客户也觉得自己无辜:“曾经这里还挂过‘杭州欢迎你’,那你告谁呢。”
双方争执不下,昨天的庭审从上午一直进行到下午,没有判决。
当时记者就限高架采访过有关部门。城建发展公司解释,就是为了防止那些大型车辆撞上一桥涵洞,所以设计和安装了这么一个限高架。装上后,几乎每天都会被车撞到,每周都要维修,一年光维护费就要20万元。
在曹先生这个悲剧发生后,去年9月新的限高架又树起来了,加深了6根支撑柱。而交警部门则加强了超载超高等的查处。
曹先生是一家的顶梁柱,妻子下岗多年,全靠他做生意支撑,事故发生后,除了广告客户方送来了10万元慰问金,治疗等费用是全家四处筹措的。
肇事司机因为超载,承担全责,目前已获刑。肇事车车主放出话来:宁可坐牢,也没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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