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宁波城市交通环境,自3月27日起,在2010年3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四禁”的基础上,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
宁波市交警支队表示,3月27日至4月15日为“新四禁”方案的劝导期,交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求其原路返回并发放宣传资料,告知其他路线。4月16日以后是严管期,交警将通过现场处罚、电子摄入等方式加强对违反“新四禁”相关规定的处理。
实施“新四禁”同时,取消常洪隧道小型客车的单双号通行规定,取消江北大道—江北大桥—青林渡路—新星路的货车通道,即上述道路7:00-21: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通行。
禁鸣规定
0:00-24:00,中心区禁止各种装有电、气喇叭的机动车鸣号。禁鸣规定适用于中心区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必要时可以鸣号。
禁摩规定
禁止摩托车(除执法部门公务车辆和以下规定外)在中心区道路上通行。
1.除鄞县大道、鄞州大道、机场路(鄞县大道—鄞州大道,地面道路部分)、镇海庄市片区(329国道—宁镇公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外,禁摩规定适用于中心区封闭圈内及沿线道路。
2.允许鄞州区检测摩托车由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百宁街-昌兴街进出鄞州区摩托车检测站。
3.本次新增的注册地在禁摩区域内的摩托车凭行驶证领取区域通行证后允许继续通行。
4.鄞州区、高新区禁摩区域内停止上牌。
禁危规定
中心区(详见图例)内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通行。
1.剧毒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必须领取通行证后方准按指定线路、时间行驶。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应领取通行证后方准进入中心区通行,但以下规定除外:
(1)中心区封闭圈沿线道路全天允许通行。
(2) 329国道(宁镇公路以北段,即东昌路)、宁镇公路(常洪隧道—东环北路,含风华路)允许通行。
3.禁止由高速公路宁波(段塘)出口、大朱家出口、宁波东出口驶出。
4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镇海区的通行线路以化工区主干道(沿海北线)为主线,向东连接威海路、雄镇路及招宝山大桥;中间向南连接庄合线、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宁波绕城高速;向西连接通海路及329国道(澥浦段)。
禁货规定
1.中心区通行规定
(1)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原称农用车)、拖拉机在中心区道路(包括封闭圈沿线)上通行。
(2) 7:00-21: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在中心区内道路通行。
(3)禁止燃油助动车、手拉车在中心区道路(包括封闭圈沿线)上通行。
(4)早晚高峰禁止机动扫地车、洒水车在中心区道路(包括封闭圈沿线)上作业。
2核心区(详见图例)通行规定
(1)禁止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在核心区内道路(不包括封闭圈沿线)通行。
(2) 6:00-24:00,禁止核载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在核心区内道路(不包括封闭圈沿线)通行。
(3)早晚高峰禁止所有货车(除货的外)在核心区内道路(不包括封闭圈沿线)通行。
(4) 7:00-21:00,禁止所有货车(除货的外)在解放桥、新江桥、江厦桥、灵桥、琴桥通行。
三问“新四禁”
1、问:中心区内有车辆检测站、汽车销售市场,被管制车辆的怎么办?
答:允许受限需检测货车空载由江南路进出公运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江南路168号)和国际汽车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江南路289号);由纬五路进出机动车检测一站(北环东路纬五路口南侧)。允许新购货车凭购车发票当日驶离中心区。
2、问:“新四禁”对于中心区内的三个高速出入口有没相关规定?
答:宁波(段塘)出口、大朱家出口、宁波东出口7:00-21:00禁止0.75吨及以上货车出入,0:00—24:00禁止危险品运输车出入。在集装箱货车收费政策未调整前,允许集装箱货车从环城南路(世纪大道以东段)进出宁波东出入口,待调整后另行通告。
3、问:受限车辆如何办理通行证?
答:受限车辆,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制区域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办理地点:需要在海曙、江东、江北区及跨区通行的车辆到市政府办证中心(老实巷)办理,需要在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
原通行证线路涉及新增禁行道路的,一律作废,应在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30日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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