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入室盗窃、偷盗电动车、电话短信诈骗等侵财案件,逐渐成为刑事案件中的“主力”了。
我省警方统计,近年来,全省侵财案件占了全部刑事案件的80%以上,其中90%为盗窃案件,而入户盗窃和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又占了盗窃案的一半以上,案值较大的侵财案件也频频发生。
根据公安部总体部署,浙江省公安厅从今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
这段时间,我省公安机关长期把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持续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但侵财案件发案仍居高。而这次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重点就放在了整治入室盗窃、盗窃“两车”,街面“两抢”、电信(网络)诈骗、盗窃车内财物等犯罪。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落实侵财案件“三必须”措施:不管有无现场必须开展先期调查,有现场的必须勘查,有条件的必须跟进侦查措施,努力解决侵财案件没人勘查、没人侦查的问题。
打击的同时,省公安厅还强调要公安机关确立“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理念,把追还赃物、减少损失作为评价打击破案绩效的重要内容,深挖赃物去向,敦促主动退赃,最大限度地挽回群众损失。
行动中,各地将坚持刑侦专业化打击与全警合成作战相结合,全面整合资源。
近日,省公安厅将专门出台打击侵财犯罪合成作战工作规范,并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成立“合成作战工作室”,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除刑侦部门及派出所刑侦中队为骨干力量外,还将酌情从局机关有关警种中抽调部分有刑侦工作经验的民警参与专项行动,进行集中侦查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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