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安吉一已婚男子与人同居生子
2012年03月07日 10:31:24
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湖州吴兴区朝阳派出所上月底接到安吉刘女士报案,称丈夫张先生在外与人同居并生有一子,犯了重婚罪。
刘女士承认,三四年前她和丈夫张先生的婚姻已经出现感情危机,但为了家庭和孩子,还是勉强维系着并不幸福的婚姻。没想到,刘女士最近发现,丈夫在外面和一个女人同居,还有了一个儿子。
刘女士夫妻俩都是安吉人,结婚已有十多年,有一个14岁的儿子。两人靠开船做运输谋生,夫妻轮班开船,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小船换了大船,还请了开船师傅。此后,妻子回到安吉老家照顾孩子,丈夫留在船上。
这两年,刘女士在丈夫的手机里经常看到不明短消息,那人与丈夫互称“老公、老婆”。即将“不惑之年”的丈夫有了外遇,而小三也是安吉人,三十刚出头。
刘女士在安吉报了案,但当地警方调查得知,小三的暂住证在吴兴区朝阳街道,就把这起案子转交给朝阳派出所。邻居称,隔壁确实住了一对跑船的安吉夫妻。 2月28日,民警找到了张先生。
张先生说,他和妻子已经没有感情,当时想离婚,看在孩子面上,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他们的孩子2011年湖州市妇保院出生。
朝阳派出所郝初浩副所长表示,虽然张先生和现在的“妻子”没有登记结婚,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目前,张先生已被取保候审。(文中人物名为化名)
来源:
湖州在线
作者:
俞黎新 崔敏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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