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记者 蔡方)昨日,一则3岁半儿童被狼狗咬伤的微博在网上热传,微博称一名叫“小奥林”的3岁半儿童被(汽修厂的)3条大狼狗咬伤,抢救了13天,医药费已经花了15万。狗主人是一名诸暨的人民检察官,威胁“小奥林”的家人不要和其打官司,要打官司去北京,并称拒绝支付医药费。微博最后还留了一个号码,称是“小奥林”的父亲。
昨天,浙江在线记者向诸暨市检察院核实,诸暨市检察院回复:该汽修厂法人代表(汽修厂的实际管理者为法人代表的弟弟)的妻子是诸暨市检察院的财务人员,事发时正在单位上班,事后也没有威胁“小奥林”家属的行为,厂方表示也愿意就伤者的治疗费用与受害方协商。详见本网3月10日稿件:《网传三龄童被检察官的狗咬伤主人拒赔 诸暨市检察院否认》
今天,诸暨市诸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也对“小奥林”受伤事件作了官方声明,对整个事件的前后作了详细的表述。
以下是声明全文
关于“小奥林”受伤事件的声明
2011年12月30日下午1时许,在乐凯修理厂担任门卫的李洪田(小奥林爷爷)因给厂长骆凯军送报纸,将其平时一直带在身边的孙子小奥林放在门卫室玩耍。当其送报纸回来时,发现小奥林已不在门卫室,遂马上寻找,最后在狗笼旁找到。此时小奥林已被狗咬伤,遂大声呼喊,厂长骆凯军听到后,从办公室赶出,见状迅速拨打120抢救,通知骆凯(汽修厂法人代表)和周遐滢(骆凯妻子,诸暨市检察院财务人员),并由其妻子楼浩慧跟车送到诸暨人民医院,随后拨打了110报警。在诸暨市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后,因小奥林伤势严重,医院建议将小奥林送杭州儿保医院,随同去医院的有楼浩慧和周遐滢。杭州儿保医院当天就对小奥林进行了手术治疗,并由厂方预付了4.5万元医药费。目前,小奥林已出院,但尚需后续治疗。现厂方已支付医疗费12.6万元。
2012年2月,小奥林父亲李振涛、祖父李洪田曾一起到工业新城派出所,由社区民警何伟忠主持,召集双方就医疗费用问题进行多次商谈。但因双方对支付方式和费用等原因发生分歧,商谈无果。
我们认为,这是一起民事赔偿纠纷,但人的生命健康是最可贵的,我们将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挥协调监督作用,确保全额落实小奥林的后续治疗等相关费用,使小孩能早日康复、健康成长。
诸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