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3月13日,温州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月份温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2%,创下两年来新低。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0%,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4%。
“2月份我市CPI同比涨幅与1月份比回落2.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节日因素的消退。”温州市统计局相关人士分析。今年1月份元旦、春节双节叠加,大部分家庭提前采买年货,旺盛的需求推高了价格总体水平,此后价格逐步回落,2月份CPI环比下降0.6%。另外,翘尾因素影响明显减小,由于上年2月份恰逢春节,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处于较高水平,过高的基数直接导致今年2月份的翘尾影响比上月缩小2.3个百分点。
受节后产量增加,目前鲜蛋、水产品、猪肉价格出现小幅回落,与1月份比分别下降5.8%、1.3%、0.8%;受近期连续低温阴雨天气影响,鲜菜价格节后不降反升,与1月份比价格小幅上涨2.4%。
节后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城,用工荒逐渐趋缓,以及春运结束后客运票价和旅行社收费回调,我市服务项目价格环比下降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67个百分点。其中,家庭服务、飞机票、快递、旅行社收费价格与1月份比分别下降15.7%、15.4%、9.5%、16%。同时随着房产销售市场的疲软,2月份我市私房房租价格也出现小幅下降,与1月份比下降1.7%。
工业消费品价格环比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13个百分点。受国际油价居高不下影响,2月份我市汽、柴油,液化石油气价格与1月份比分别上涨2.4%、2.7%、6.8%。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