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在这个貌似将“消费者就是上帝”奉为圭臬的现代商业社会中,“上帝”们遇到的却是形形色色的不良商家设下的各类“消费陷阱”。在买卖关系中,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吃亏的绝大多数是消费者,王海终究只是个例,不然何来消保委这样的“娘家”组织。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了,湖州市消保委日前公布了去年一年湖州市消费领域的各类投诉统计及案例。
去年湖州消费者吃了哪些亏?在哪些方面最容易受到商家蛊惑……
服务类、百货类投诉居前两位,促销价买的鞋比促销前还贵据消保委的统计汇总,去年全湖州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1件,与前年相比下降了20.34%,已解决879件,解决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47万元;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和咨询6494人次。其中去年共受理服务类投诉255件,占总投诉量的29.01%,高居榜首。从受理的案例看,造成此类投诉的原因主要为经营者主动承担责任意识不强,如:去年李女士到吴兴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她将一件买了不到3个月的某品牌羽绒服,拿到某干洗店干洗,取衣服时发现衣服带皮领口处被洗褪色了,于是马上与干洗店交涉要求给予赔偿,但干洗店一直在拖延时间未能解决,于是向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受理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干洗店确认是因为干洗上出了问题才导致领口褪色,经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干洗店赔偿给消费者4500元。
此外,去年全湖州市百货类投诉共有214件,占投诉总量的24.35%,排在第二。安吉人朱某在当地一商场以494元的促销折扣价购得一双标价为618元的运动鞋,一个月后,朱某将穿脏的运动鞋清洁时,发现该鞋内侧贴有388元的标价签,于是,朱某找到该商场要求给出合理说法,协商无果,遂向安吉县消保委投诉。县消保委受理后,经调查,核实了该鞋在标价外加价销售的情况。最终,经营者同意支付消费者300元的维权赔偿款,并承诺以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
手机成家用电子产品的投诉重点,新手机接而连三罢工去年,家用电子电器类纠纷频起,全湖州市共有投诉案件169件,占投诉总量的19.23%。产品质量是导致投诉频发的主要原因。
去年,盛女士在长兴某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价值1500元的某品牌手机,使用后手机连续出现两次无故关机的现象,店方均给予修复。当年4月21日,该手机又出现了同样的故障,于是盛女士要求更换一部新手机,与店方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长兴县消保委。消保委受理投诉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调解,店方同意为盛女士更换一部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汽车投诉成消费领域新热点,购车当天新车就故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私家车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但部分消费者在买到车辆后还没来得及体验新车的喜悦,却又面临维权等无尽的烦恼。去年,全湖州市共受理汽车消费投诉46起,汽车质量成了最主要的投诉热点。
蔡某于去年3月份到湖州市消保委投诉,称其购买的某款汽车在取车当天就出现了变速箱、模板存在故障和严重的交通隐患,遂要求更换新车,协商多次均无果。消保委受理后立即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由销售公司负责对汽车进行修复并补偿给消费者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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