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3月12日下午,湖州市保险企业落实消费维权责任签约仪式暨诚信公约发布会召开。全市36家保险公司被套上了“紧箍咒”——共同制定了《湖州市保险企业诚信公约》,并与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湖州市保险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
“保险公司不保险!”现如今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感慨。在湖州市今年开展的保险行业消费体验中,有33%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存在夸大宣传,以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和“报喜不报忧”的现象。消费者孙先生在新车上牌时,一并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和盗抢险。之后,新车的后备箱被盗贼撬损,孙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盗抢险只有整辆车被偷才赔偿,孙先生大呼“上当”。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经湖州市全体保险企业商议,制定《湖州市企业诚信公约》。凡在湖州市辖区内的保险企业均须严格遵守,并自觉接受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
会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还代表湖州市保险企业与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湖州市保险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的规定,保险企业将努力提升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办结率和客户满意率,实现消费者投诉案件自行和解率达80%以上,配合全市各级消保委调解有效投诉解决率100%,对于处理办结率和客户满意率低的公司,由湖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商议,定期向社会公布。
此外,当天还成立了由12位热心服务于消费维权公益事业的人士组建的湖州市保险消费维权义工分队,以便深入推进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化,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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