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弟弟出国38次一男子犯偷越国(边)境罪领刑
2012年03月14日 14:42:05
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冒充弟弟,往返国境38次,毛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3月2日,判决正式生效。
毛某是江山人,在蒙古国承接建筑工程。2009年9月,因拖欠工程款,毛某被蒙古国限制入境五年。因之前的工程仍有事务未处理,为再次前往该国,毛某用弟弟的身份信息在街头假证流动代办点办理一本假身份证。
2009年9月17日,毛某用弟弟的户口本、假身份证到江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以其弟的身份信息骗领一本普通护照,并持该护照签了多次往返蒙古国的商务签证。
2009年10月13日至2011年12月29日,毛某偷越国境出入蒙古国38次,直到被边防检查站发现。
检察官表示,虽然,毛某主观目的是为了出国承接建筑工程,但其行为违反了国(边)境管理法规,并且偷越国(边)境达三次以上,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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