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涉嫌贪污2700万元、挪用资金4300万元,温州市检察院今天对杨胜华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直到杨胜华滞留国外后才案发,折射出目前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公司法》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配套法律制度仍需完善。
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去年6月28日,他的回国自首让他开始进入公众视线。从侦查到逮捕,他的案件一直备受关注。3月14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对他提起公诉。
他就是杨胜华,男,现年50岁,文化程度高中,原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他原是这两家国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更加受人关注,他曾是出逃巨贪杨秀珠的司机。
起诉书中指控,杨胜华涉及贪污国有资产2700余万元,挪用资金4300余万元。其中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借给了当时妻子胡洁任董事长的温州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贪污国有资产
1999年6月,杨胜华利用其担任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市政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假意出资800万元虚构产权交易,获得了现代市政公司股份。
此后,他又经工商变更登记使自己成为该公司持股600万元、占75%股份的股东。而待验资后,杨胜华随即抽走该800万元。据《评估咨询报告书》,截至1999年6月份现代市政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841.52万元。
2000年8月,杨胜华利用其担任温州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现代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再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及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由现代市政公司在现代城建公司担保下向银行贷款400万元用以假意出资、虚构产权交易,获得现代城建公司股份,使现代市政公司成为现代城建公司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据《评估咨询报告书》,截至2000年8月份,现代城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5357.11万元。
通过两次假意出资、虚构产权交易,杨胜华共贪污国有公司股权价值达2700余万元。
挪用资金
杨胜华的挪用资金与一家名为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有关。而说到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便涉及杨胜华的前妻胡洁。胡洁原是温州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后来,她将公司转让给了他人。
曾有网帖称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1996年创立之初的注册资金仅有50万元,胡占该公司50%的股份。但到了2000年,胡洁突然又出资1581万元,使得该公司的注册资金达到了2666万元,胡占了60%的股份。而杨胜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正好也发生在1999年至2003年之间。事后,胡洁曾澄清,自己的事业发展与“双杨纠葛”并无关系。
起诉书中指出,在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间,杨胜华还多次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后均收回。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个人决定将现代城建公司的资金1000万元,借给温州市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而后再转给杨胜华本人用于现代市政公司的增资。该月28日,该1000万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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