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
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3月14日上午,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
《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范围内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建立完善的困难群体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按照“1650”大都市发展构架,建立覆盖城乡的殡葬设施和服务网络;全市完成“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坟墓整治工作,青山白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建设生态公墓,新增死亡人员实行生态葬法,逐步推行海葬、树葬、塔葬、壁葬等不保留骨灰葬法及节地葬法。
关于公墓建设,《意见》提出,公墓应体现公益属性和绿色生态的要求。公益性墓地建设应坚持政府为主、市场化为辅的原则,实行政府投入、政府规划、政府定价,当前按基本价向社会提供墓穴。
关于坟墓整治,《意见》要求坚持改造为主,改迁并举治理青山白化。实行生态化改造,去除坟墓硬化设施,恢复山体生态。
关于殡葬设施,《意见》要求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在50个区域性中心镇中,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的,建设殡仪服务场所,提供集中治丧场所;在社区设置殡仪服务平台,提供丧事咨询、丧事引导、丧事代理等服务。
会议还听取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责任分解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和《温州名城投资集团组建方案》。
常务副市长彭佳学,副市长朱忠明、仇杨均、陈浩、任玉明、王祖焕、郑朝阳,市政府秘书长詹永枢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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