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近年来,对于大部分购房者而言,每月支付按揭贷款任由银行扣款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了。最近有一位市民很纠结,她在仔细核查其房贷按揭还款账单时,却意外发现,有一笔月度还款中,银行竟多扣了她好几百元钱!
拉账单发现还贷有误
这位市民姓邵,家住海曙区。因孩子在上海读书,为了照顾方便,早在2008年的时候,她在上海购买了一套住宅房。当时,邵女士通过广告信息看到某银行上海古北支行在售楼处现场推销一款“30年贷款3年息”的按揭贷款产品,觉得挺划算,便特地选择该行为买房按揭贷款银行。
当年4月14日,邵女士与银行方面签订合同,约定房贷利率为三年期8.5折,签约期限为三年。后又于2009年1月6日,双方再次签下了《个人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书》约定,双方同意将利率调整期由原先的“固定日调整”改为“次期调整”,同时约定将利率折扣由8.5折变为7.7折。
到去年年初,按揭贷款首份合同三年期将满,银行方面告知邵女士,“30年贷款3年息”的优惠活动不能再搞了,接下来的按揭要按五年期利率来计算了。当时,邵女士几经争取,最终银行方面同意与邵女士签订合同约定接下来的贷款按五年期7折利率计算。
尽管如此,由于基准利率出现了连续上调,在接下来的还款过程中,邵女士仍然感觉每月还款额增加了不少。去年10月,邵女士闲来无事,特地跑到这家银行打印了一份自己按揭还款的对账单,结果,邵女士经过仔细查对却发现,银行4月1日代扣去的月度还款存在问题。
“这笔还款账单中,所还的本金明显比之前和之后的还款金额少,而利息却又明显比之前和之后的还款多。这显然是对我不利的嘛!”邵女士的疑问,很快就从各方银行人士那里得到了印证。
银行承认扣错款
对此,邵女士特地联系了这家银行上海分行的有关负责人,要求对方对此事作出解释。
该银行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告诉邵女士,去年4月份的这笔扣款,确实弄错了;不过,经他们分行计算,当月的月度还款中,银行方面只多扣了邵女士700多元。
对于此事,记者近日特地联系上了这家银行的上海分行。该行办公室具体参与此事处理的马小姐告诉记者确有此事。“2011年三四月份,由于合同发生变动,这位客户的利率发生了三次变动,这导致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手工操作过程中出了错。”马小姐解释说。他们认真计算过了,去年4月份的这笔扣款总共给邵女士造成了746.6元的损失。马小姐同时表示,根据他们银行方面的处理,除这笔扣款差错外,邵女士接下来的还款都不会受到影响。
消保委观点
银行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关于此事,记者特地采访了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
施民伟指出,我国《消法》有明确规定,在经营和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有知情权,而经营者则有告知义务。该案例中,银行方面扣款扣错过了半年,才被消费者发现,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银行方面理应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作出一定的补偿。
施民伟认为,为了履行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银行方面作为经营者应当以消费者权益为重,一方面平时要加强对自身各类扣款等业务准确性的核查,另一方面要通过及时寄送对账单等方式,充分履行好向消费者告知的义务。其次,消费者在银行理财的过程中,平时也应当认真核查对账单,一旦发现有问题,及时向银行机构提出,维护自身权益。
施民伟指出,由于房贷按揭等理财业务专业性较强,普通消费者往往难以看懂账单是否存在问题。在当前社会尚不存在第三方理财师服务的情况下,银行方面也应有义务协助消费者计算核查。
宁波晚报 记者 周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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