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吃了多年的食盐,要有化了。3月15日开始,我省正式实施最新的食盐含碘量浓度标准。
为什么要降低含碘量?温州市民什么时候可以吃上新标准加碘盐?食用含碘盐需要注意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盐务局工作人员和附二医相关科室医生。
新标准碘盐价格不变
市盐务局负责人介绍,3月15日是指新标准碘盐开始生产的日期,我市市民要吃到新标准碘盐,还得等到5月份或6月份。根据国家卫生部等八部委的通知要求,在新标准盐上市销售之前,原标准生产的碘盐可以供应到保质期内,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
而有需要购买非碘盐的市民,可以持医生建议或相关病历卡到指定供应点购买。目前,全市共有211家非碘盐销售网点,市区有35家销售网点,基本做到每个乡镇都有一个销售网点。市民可以登录浙江盐业网(www.zjsalt.com),点击“温州地区非碘小包装食盐供应点”,查看具体网点分布。
10年监测调整含碘标准
此前,食用碘盐被认为是抵制“大脖子病”的最好方法,按照国家部署,我省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了食盐加碘政策。当时,由全国推行碘含量每公斤35毫克的食用碘盐,我省也是照此标准实施。但是,近年来,“补碘过量”一直是公众较为关注的问题。
此次调整,我省碘盐含碘量每公斤下降了10毫克。市盐务局负责人解释,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根据我省10年来的监测,人群碘盐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水平;二是为探索食用盐碘含量下调水平,我省曾做过专项调查,对4组不同食用盐含碘量的居民家庭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盐碘含量处于每公斤20毫克—25毫克之间。
据温医附二院内分泌科医生吴朝明介绍,人群尿碘水平是指每升尿液中的碘含量,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碘营养监测指标。根据省疾控中心的调查,我市尿碘水平为全省最高,是202.86微克/升,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适宜量(碘营养适宜范围100至199微克/升之间),调低碘含量也是补碘合理化措施。
吴朝明说,虽然目前甲状腺疾病发病原因无法归结于碘摄入过剩,但是,碘摄入过量对人身体健康会有影响,“我们温州海产品丰富,市民平时饮食中的碘摄入就不少,调低碘含量对温州市民影响不会大。”
沿海地区也需合理补碘
既然咱们温州靠海,吃的海产品里含碘量又高,那是不是说,咱们这里的食盐碘含量还应该下降,温州市民应该少食用甚至不食用加碘盐呢?
其实不然。此前,国家卫生部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显示,沿海地区膳食中的碘84.2%来自于加碘食盐,来自于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其中海带、紫菜和海鱼共占2.1%),来自于饮用水的碘占2.7%。如果食用无碘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低于推荐摄入量。根据近期我省完成的一项“人群碘营养水平与甲状腺相关疾病研究”的结果表明,食盐加碘仍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
那么,那类人应该少吃甚至不吃碘盐?国家卫生部建议,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甲状腺疾病患者中的少数人,可遵医嘱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
补碘也需因人而异
食用盐含碘量下降后,部分群体仍要注重补碘。温医附二院营养科赵医生说,育龄妇女、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和儿童,就要坚持补碘,孕妇缺碘可能会引起胎儿流产、早产、先天畸形等,而孩子们缺碘则会引起痴呆等智力发育不良问题。
她建议孕妇在孕期坚持食用碘盐外,还应摄食一些含碘高的食品,如海带、紫菜、海蜇等海产品。“市民若担心自己有甲状腺疾病,可做甲状腺B超检查和尿碘水平检查,再遵医嘱确定是否补碘、合理补碘。”
医学专家表示,碘作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少了不行,过多也不行。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考虑到发达国家的碘营养水平,一般认为每人每天摄入量在100—1000微克(1毫克=1000微克)这个范围内都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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