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者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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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 14:46: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平安浙江网3月16日讯(通讯员 周培芳)3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付村镇的博文学校操场上三辆大巴车发生火灾。该学校的负责人赵某在被告知火灾现场受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保护的前提下,于当天晚上叫了四名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目前,该负责人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7日晚18时18分,博文学校内的三辆大巴车突发大火。金华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警力赶赴现场救援。30分钟后,火势成功扑灭。与此同时,金东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连夜赶往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但赵某为了减少火灾对学校的负面影响,竟于当晚23时许叫了4名人员对发生火灾的事故车辆进行清理打扫。该火灾是由于当时工人电焊操作不当引发,大巴车上还有许多重要的火灾证据,消防大队没有第一时间提取就被他们所破坏,因此对该案件的后续处理以及火灾认定带来了困难。
3月14日,在诸多证人以及证据面前,赵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赵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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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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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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