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因故意破坏火灾现场 被处行政拘留10日
2012年03月19日 10:32:25
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3月15日,因故意破坏火灾现场,金东区傅村镇博文学校负责人赵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3月7日晚,金东区博文学校操场上的3辆大巴突然起火(金华今报曾作报道)。金东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救援。救火队员在撤离前,告知该校负责人赵某,要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不能破坏。然而,当金东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前来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现场已被人破坏。据调查,事发当晚11时许,赵某为减少火灾对学校的负面影响,叫了4名人员对发生火灾的车辆进行清理。
根据《消防法》规定,赵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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