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3月18日,记者从义乌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2月义乌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网络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261起,同比上升357.9%。值得关注的是,有关交通工具的消费投诉成为热点之一。据统计,2月份义乌工商部门共接到有关交通工具类投诉27起,占投诉总量的10.4%。
【市民投诉】
新电动自行车
电池不耐用
1月底,义乌市民毛先生在城中路一家车行买了一辆价格为2280元的电动自行车。骑了1个多月后,他发现电动自行车经常出现电池电量不足的情况。他前往车行询问,维修工说:“电池在天冷时存电量少是正常现象,并非电池有质量问题。”
找不出问题,毛先生只好回家。第二天,他骑电动自行车上班,半路上电动自行车突然没电了。“害得我上班迟到,还被单位罚了款。”毛先生十分恼火,要求车行掉换新车,可商家竟要收500元折旧费。
毛先生向义乌市消保委投诉。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毛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而车行经营者也承认该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车行同意给毛先生掉换一辆新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醒】
买车前要做足“功夫”
助力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相对汽车而言,较为经济实惠,但这类交通工具出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据工商人员介绍,这类商品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电瓶不能充电、油门踩不上去、轮胎易破裂、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义乌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车辆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的性能、质量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情况,应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保存好发票等相关凭证,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营者也应做到诚信合法经营,把好进货关,保证货源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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