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市区停车收费试点工作从3月20日就要开始。记者3月18日从市城管办了解到,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市区沿街商家单位的专用占道停车泊位已开始申请。
目前纳入停车收费试点的市区解放东路(胜利街至新华街段)、明月街(中山路至人民东路段)、雅堂街、后街、将军路(后街至胜利北街段)5条路段上,工作人员划定210余个停车泊位,并完成了编号设置。这些有编号的车位,就是收费车位。相关部门挖掘试点周边的停车泊位资源,以疏导市区中心收费试点区域的停车量;同时还会对市区将原规划停车场挪为他用等违规现象展开调查,下一步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恢复停车场的停车功能。
沿街商家如何申请城市道路专用占道停车泊位?
市城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市区二环以内区域的沿街商家(单位)可以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一环内江北区域沿街商家(单位),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65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79-82469563)。
江南市区区域如有需要,可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79-83183458)。
市区一环至二环其他区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向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光南路836号,联系电话0579-82176211)或者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市政管理部门(婺城新区迎龙路88号,联系电话0579-82728265)提出申请。
沿街商家(单位)可在作咨询后,带着相关证件资料前往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将定期会同交警、城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以确认沿街商家(单位)提出申请的地点是否具备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
“如果申请的地点涉及盲道,或者人行道面积过于狭小等情况,不适合设置车位的,申请可能就不会通过。对具备设置条件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市城管办工作人员说。
据市建设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专用占道停车泊位临时占道费用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市城管办已经于3月16日在本报2版发布《关于开展金华市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告》,停车收费标准以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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