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1日讯 昨日杭城阴雨,最低气温只有6℃。但在闹市区武林门万向公园对面的花坛草丛里,却惊现一名男婴。孩子被发现时几乎赤祼,身上只盖有一件薄薄的外套,脸部冻得发紫,头上还有血迹。
医生随后诊断发现,孩子出生不到一天,脐带还没有完全剪断。因为体温很低,心跳很微弱,情况一度不是很好。
包括围观的路人和网友,纷纷对遗弃男婴的亲生父母表示谴责,并祈祷孩子能够平安健康成长。
男婴被弃闹市,生命体征微弱
“看到两只小手在动,才知道是个孩子。”李先生是发现弃婴的目击者之一。昨天早上7点多,他经过现场时,看到路边草丛里有一件米黄色的外衣,还有一个小脑袋露在外面。
李先生说,他起初还以为有人把洋娃娃随手扔了,确定是一名弃婴后,他吓了一跳。围观的路人中有人报了警,并拨打了120。
孩子很快被转送到市三医院救治。该院儿科的葛医生告诉记者,孩子浑身冰冷,体温只有30℃左右。而且一度测不到心率,生命体征非常微弱。带血的脐带末端还留着,出生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一天。
“脐带肯定是被强扯断的。”葛医生肯定地说,孩子不是在医院出生的,身上还有很多草屑。
医生千万百计地给孩子保温,随后作了详细检查,没有发现身体畸形的情况。
路人谴责男婴父母,引发诸多猜测
“孩子的小脸长得肉嘟嘟的,很可爱,应该有6斤多,体重比较正常。”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男婴被弃现场时,还有不少人在议论这件事。
有人猜测,孩子几乎裸着身子就被扔了,很可能是在附近出生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草丛里生的,也有人说是在花坛对面的万向公园公厕里生的。
距离发现男婴的花坛只有几米远的地方,有一家便利店。便利店的女职员说,在花坛边的草丛里生孩子是不可能的,路边的烧烤摊一直营业到凌晨3点,环卫工人差不多凌晨4点上班,而且她所在的便利店是24小时营业。如果有人在路边生孩子,肯定听得到哭声。
“公厕里晚上有动静,我肯定听得到。”万向公园公厕管理员张大姐,也否认了孩子在公厕里出生的说法。张大姐来自江西,下班了就住在厕所旁边的宿舍里,平时差不多早上5点起床,6点上班,晚上10点下班,11点左右休息。如果夜里公厕里发出大的动静,她肯定会起来看看。但前一天晚上,她并没有听到孩子出生的哭声,公厕里也没有生完孩子后留下的任何痕迹。因此,她肯定孩子不是在公厕里出生的。
警方介入调查,将及时公布消息
男婴被发现的同时,接到报警的武林派出所也马上派人介入调查。不巧的是,直对花坛的地方是个监控死角,暂时未有发现遗弃男婴者的身份信息。
不过,警方表示,接下来将调集交警的路面监控探头和附近单位安装的社会监控探头,对弃婴者进行追查。一有消息,将会及时公布。
昨天下午传来一个好消息,经市三医院抢救后,被弃的男婴已转往省儿保继续治疗。目前孩子生命体征比较平稳。
律师认为遗弃男婴者涉嫌犯罪
“孩子太可怜了,他的亲生父母太绝情!”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也是一位孩子的父亲。李慧分析认为,本案中的遗弃初生婴儿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恶劣,并涉嫌遗弃罪,但最后应当根据其他情节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李慧分析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他强调,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遗弃行为才构成犯罪。但这样一个区分遗弃罪与非罪重要界限的“情节恶劣”程度并无明确法律标准。根据司法实践,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致使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的,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放任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等等。
而在本案中,初生婴儿生命脆弱,被遗弃于不易被人发现的草丛,且缺乏最基本的保暖措施,在主观心态上已涉嫌放任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李慧认为遗弃男婴者已经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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