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1日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椒江交警借助视频监控,快速侦破逃逸案。近日,湖南湘乡市棋梓镇和平村李某因在225省道椒江区前所街道东路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人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几年来,椒江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科技强警战略,强化科技应用,不断创新科技应用手段,陆续建设的高清视频和高清兼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为交通逃逸案件及时侦破、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3月2日21时45分,在225省道椒江区前所街道东路村路段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逃逸案,一行人被车撞后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接警后,椒江交警大队迅速启动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侦破预案,立即组织警力全力侦查。在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发现地面留有肇事车辆掉落的黑色碎片,于是进行仔细分析,初步判定这是黑色宝马轿车倒车镜罩的碎片,目标锁定逃逸车辆为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在勘查中,指导员赵宇彪还在死者身上手机上发现,最后通话时间是21时43分,这一发现大大缩小了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现场民警马上将此信息传给另一组侦查人员,侦查人员通过台州公安天网工程视频作战侦查平台,进行排查,重点是“独眼”宝马轿车,指导员赵宇彪马上驾车到章安、杨司、道头金公路沿线监控点排查,未发现黑色宝马轿车行车轨迹。然后,他们马上调看了大队的视频监控,果然在事发现场不远处的监控点发现有一辆黑色宝马轿车经过,十分可疑。
经查,该车车主为李某,湖南湘乡市棋梓镇和平村人。于是第二天上午10时许,民警将李某传唤至交警大队进行询问,他对当晚驾驶浙J12P21黑色宝马轿车在225省道椒江区前所街道东路村路段撞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当晚21时45分许,李某驾驶浙J12P21轿车沿225省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前所街道东路村路段时,碰撞同向在北侧路边行走的章安街道何某,造成何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浙J12P21轿车逃离事故现场。
3月3日,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椒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9日经椒江区交警大队事故认定,李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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