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2日讯 温州市日前启动土地开发提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清理力度,加快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强力推进土地开发提速、利用提效,切实解决空间不足这一掣肘温州发展的关键难题,让有效投资早日落地生根。
自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土地转而未供清理作为开展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七大专项行动之一,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加以全力推进。截至去年底,市本级消化1999年至2009年转而未供土地38489亩,清理率达92.8%。今年的行动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范围从市区扩大到全市,重点由转而未供土地清理转向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清理,进一步深化推进闲置浪费土地清理工作,强力推进土地开发提速利用提效。
行动方案提出,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规划调整、手续办理等清理任务,8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政策处理任务,确保年内1999年-2010年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达到90%,超过规定开工期1年以内、1-2年、2年以上的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处置)率分别达到80%、90%、100%,用而未尽土地处置率达到100%。
除了存量土地的盘活与提效以外,温州市将坚持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建设用地复垦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耕地垦造步伐,积极拓宽增量空间。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推进瓯飞工程、浅滩二期和江南围垦等重大海涂围垦项目建设,是破解土地要素难题的希望所在。积极推进低丘缓坡资源开发利用,调动这一近期我市可供开发的主要耕地后备资源,无疑是潜力所在。”在分解省政府下达的“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垦造耕地计划任务后,我市将加快围垦造地步伐,因地制宜地制定实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紧研究土地垦造相关奖罚办法,尽快建立已垦造土地的联合验收机制,全年确保完成垦造耕地3万亩以上,力争完成5.65万亩。
对该专项工作,此次行动还专门落实双向问责,明确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问责,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报批农转用手续,核减相关区(功能区)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对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延误的业主单位,或因审批不及时造成项目拖延的相关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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