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诉苦
锻炼无可厚非
但要顾及他人利益
谢女士:我家住在下吕浦二区,旁边也有个小公园。晚上7点多到8点半左右,来公园“晚练”的人把音响放得特别大,那些音乐有的节奏感特别强,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听着特别难受。吵的时候,我就不待在受噪声影响较大的房间,而是待在另一个房间里。我觉得在公园里放音乐锻炼无可厚非,但是希望他们不要放太刺激的音乐,改放一些节奏感比较舒缓的音乐,同时控制一下音量,尽量放轻点。
徐先生:马鞍池公园现在就像个娱乐场所,放的音乐又吵,特别是那些用高音喇叭放的音乐,刺耳的声音就像“鬼哭狼嚎”一样,严重影响居民的学习、生活。
瞿先生:我住在马鞍池鑫盛大厦,我们一家经常被噪声早早吵醒,睡都睡不好。天气不热时,还能关上窗户堵点噪声,天气热起来了,我们得开窗啊,这样就挡不住噪声了。而且天气热起来,他们早上锻炼的时间可能会提前,这样更影响我们。要他们不去锻炼也没有理由,只是希望他们早上也不要太早就放音乐,影响别人休息。同时,希望他们能放些舒缓、轻点的音乐。
樊女士:我家住在马鞍池公园附近,公园里唱歌跳舞的人放的音乐太吵了。附近有些孩子现在面临中高考,但受噪声影响,都出去复习,不敢回家复习了。晚上,我看电视的时候,噪声都盖过电视的声音了。而周末的时候,由于早上6点多就听到音乐了,连睡个懒觉都很奢侈。我希望他们放音乐早上不要太早,晚上不要太迟。早上7点前,尽量不要放音乐,晚上放音乐也不要超过8点,有些小孩8点就要休息了。
徐先生:我家住马鞍池公园附近的鑫盛大厦25楼,已经住得很高了,但还是很吵,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很大,小孩每天到睡觉的时候音乐才放完。其实不单是我们这幢,公园周边的住户肯定也受到很大影响。
金女士:我家住在昌盛锦园,在浙南农贸立交桥附近,那个桥下有块空地。每天晚上7点到8点半,在那空地上跳舞的人就开始放音乐,真的很吵。我家里的小孩在这段时间正好是准备学习的,这样就受干扰了。我自己怀有身孕,也需要一个安静点的生活环境。如果有居民想加入跳舞队,长期进行锻炼,跳舞队还进行收费。我觉得正常体育锻炼无可厚非,但是声音能不能小一点,别牺牲了别人的安宁。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按普通人的听觉
0 -20分贝很静,几乎感觉不到
20 -40分贝安静,犹如轻声絮语
40 -60分贝一般,普通室内谈话
60 -70分贝吵闹,有损神经
70 -90分贝很吵,神经细胞受到破坏
90 -100分贝吵闹加剧,听力受损
100 -120分贝难以忍受,呆一分钟即暂时致聋
120分贝以上极度聋或全聋
300分贝左右或以上方圆20km的人不可修复性耳聋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