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当场抓到“偷窥男”
金茂大厦位于稠州北路和城北路交叉口,与义乌最大的市场福田市场隔路相望。该大厦共有21层,下面两楼是商铺店面房,3楼以上为公司写字楼,每个楼层有20个办公室,入驻企业有上百家。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金茂大厦,采访了大厦的保安队长陈锋。
“今年发生了两次,一次在两个礼拜前,一次就在昨天。”陈锋告诉记者,自2004年他做大厦保安以来,已经接到过不少类似投诉。“人也抓到过三四次,有的扭送到了派出所,有的写下了保证书。”
陈锋给记者拿来其中一张保证书。写保证书的是来自宁夏中卫的马某。保证书寥寥数语:“本人保证以后不再来金茂大厦女厕所偷看女人(上)洗手间。”落款时间为2010年11月3日。
“最近两起是同一男子所为,我们已经初步锁定了一些信息,如果他再来,一定将他当场抓获。”陈锋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他们立即调取了监控:该男子中等个头,戴眼镜,身高170厘米左右,上身穿着一件夹克,脚穿一双黑色的鞋子。
偷窥者多选择公厕作案
昨天,在大厦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年轻女子。
“这人估计心理‘变态’。”在大厦某外贸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大厦屡次发生这种事情后,她上厕所都有心理压力。“进卫生间都得先看看,有没有人躲在里面。”
在大厦7楼,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记者来到大楼洗手间进行现场查看。女性洗手间共有4格厕所间,相邻的厕所间底部有10多厘米的空隙,“偷窥”男子就是利用这个空隙,用镜子折射的原理,进行猥琐行为。
由于金茂大厦为开放式大楼,无法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而每个楼层仅有电梯口两端装有摄像头,客观上给“偷窥男”提供了一定的条件。陈锋说,整个大楼一共有20个保安,虽然要负责停车场秩序、观察监控、巡逻等多种任务,但他们将竭尽全力保证大厦安全。
偷窥无罪?
“偷窥狂”是否有罪?当天采访时,记者还了解到,除金茂大厦外,义乌福田市场公厕及周边大楼内,都曾发生类似的偷窥女性如厕事件,如何解决类似事件的发生,似乎成了非常棘手的事。
“人抓起来了,打又不能打,送到派出所去,很多受害人又不愿意去指认,有些说工作忙,有些又不好意思,所以对大部分偷窥男子都是批评教育了事。”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善。陈善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涉嫌侮辱妇女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受害女性也可以其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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