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PM2.5终于来了!
浙江省环保厅昨日传出消息,从3月25日起,浙江省环杭州湾城市,包括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将对外发布PM2.5的监测数据。
初步计划每天公布一次PM2.5日均值,市民可登录省环保厅网站(www.zjepb.gov.cn)查询。
根据空气质量标准,PM2.5日均值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为一级;在35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之间为二级;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上为超标。市民可对照以上数据来判断自己居住地的空气质量。
环杭州湾城市
已设立16个PM2.5空气自动站
所谓PM2.5,是对空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固体颗粒或液滴的总称。这些颗粒细小,只相当于人类头发直径的二十分之一,肉眼看不到,可以在空气中漂浮数天。大家平时经常看到的灰朦朦的灰霾天,主要来自PM2.5,它具有很强的消光作用。
对人体而言,PM2.5因粒径小可以直接进入肺泡,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对大气环境而言,PM2.5因含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省环保厅的工作人员说:“无论从维护人体健康,还是客观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等方面考虑,都需要开展PM2.5监测,以准确掌握PM2.5污染状况,为大家提供健康指引,同时便于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目前,环杭州湾等城市PM2.5空气自动站共有16个:
杭州市:朝晖五区、余杭、下沙、卧龙桥、西溪湿地、杭钢、萧山北干初中;
宁波市:宁波高专、宁波中学、宁波市中、北仑环保大楼、龙赛医院;
嘉兴市:嘉兴学院;
湖州市:城西水厂;
绍兴市:监测站;
舟山市:舟山新城。
浙江将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在全省建设“烟尘控制区”
浙江省201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全省层面的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就是以治理PM2.5等复合污染为目标的。近期,浙江还将制定实施《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PM2.5)防治实施方案》,在“十二五”期间,将分阶段推进工业、交通、城市、农村等四大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特别是要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烟粉尘的污染控制。
要在全省建设“烟尘控制区”,在县级以上城市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和“黄标车限行区”,要完成石油炼制、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制鞋、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有机废气整治。
同时,浙江已经会同江苏、上海等地研究确立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高架源、机动车及有机废气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规划提出来的各项任务,使整个长三角的空气治理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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