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3月22日,犯罪嫌疑人吴某、余某、楼某、沈某等20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去年8月10日,义乌警方接到义乌市畜牧局线索,称在城西街道上杨村垃圾房发现有病、死猪内脏,同时发现一辆五菱面包车在上溪镇某废弃养猪场一带出入,有运输病死猪嫌疑。
经专案组跟踪、守候侦查发现,该五菱面包车经常将义亭镇等地养猪场的病、死猪拉至上溪镇某废弃养猪场内,且有病、死猪油猪肉运到金东区等地的现象。警方确认该废弃养猪场为病、死猪肉及劣质猪油加工点,并锁定该点为吴某、余某、吴某某等人所经营。据此,警方认为该案涉及一个网络体系,并安排多组人员继续跟踪,掌握确认主要病、死猪肉交易点和加工点。
在前期跟踪基本掌握各点人员情况后,为确保一举摧毁犯罪网络,义乌警方决定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截至目前,义乌警方已查获病、死猪肉、猪头、猪脚、猪骨头等9.9吨,掺用病、死猪肉熬制的猪油3.3吨,查扣涉案车辆3辆、冰柜3个、杀猪用刀具30多件,捣毁病、死猪肉屠宰加工点1个,死猪肉加工、销售摊点5个、储存冷库2个、使用病、死猪油加工油豆腐点3个。共立案9起,抓获以吴某为首的涉案人员26人,其中起诉20人。
经警方侦查查明,自2009年以来,吴某、余某夫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卫生部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沈某处租得义乌市上溪镇某废弃养猪场,用于非法屠宰加工病、死猪及用病、死猪肉熬制猪油等。通过沈某、季某等人介绍,吴某、余某等人从义乌市的4个养猪场非法收购病、死猪,雇佣楼某负责将收购来的病、死猪非法屠宰、分割,王某负责将病、死猪猪皮油及收购来的其它猪皮油刮下,余某某用病、死猪肉为原料熬制猪油。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吴某、余某等人将病死猪肉、猪头、猪脚及猪油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给犯罪嫌疑人邢某、孟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累计销售的病、死猪猪肉、猪头、猪脚等2.8万公斤以上,销售金额共计21万余元;累计销售使用混有病、死猪肉熬制的猪油5.5万公斤以上,销售金额共计39万元以上。
2011年8月23日,义乌警方当场扣押未屠宰病、死猪三头,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其中两头猪中检验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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