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骗钱财,温柔的他竟是她 已经构成诈骗罪
2012年03月26日 15:05:35
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近日,台州椒江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冒充男性与一女子在网上谈恋爱,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告人葛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葛某,1988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家住江苏淮安市。2010年12月份左右,她通过上网玩游戏及QQ聊天结识了椒江的鲍某。葛某隐瞒真实身份,冒充男性化名葛虎与鲍某谈恋爱。其间,葛某利用男女朋友关系以借款、索要财物、手机话费充值等手段多次向鲍某骗取财物。
去年4月26日晚,受害人鲍某识破葛某的假冒身份,而后报警。民警在上海某网吧将葛某抓获。
截至案发,葛某从鲍某处骗得4100多元、手机1部、利群香烟1条、手机话费充值金额600多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合计6000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鉴于葛某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作者:
徐志礼 葛东方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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