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犯规"闯了祸 前天两起事故非机动车都要担责
2012年03月27日 09:08:07
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骑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致自己受伤还得负大部分责任。前天下午,南湖区就发生了两起电动三轮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
前天下午1时44分,嘉盐公路和新大公路路口的电子警察监控记录了这样一幕:一辆公交车由北向南开过来,绿灯开始闪烁,公交车加速前进准备通过,这时,从嘉盐公路右侧的小岔道上开出一辆电动三轮车,骑三轮车的是名女子,公交车没来得及刹车,女子撞上公交车后当场倒地,头部出血,所幸送医院抢救后已脱离生命危险。
另一起电动三轮车和汽车相撞事故发生于广益路和亚澳路路口。当天下午4时58分,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吴某由东向西开,徐某驾驶马自达轿车由北向南左转,两车相撞,是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撞上之后,吴某受轻伤,马自达轿车左侧车门严重变形。
据了解,这两起事故中,因为电动三轮车都有违反交通法行为,所以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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