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22日,本报热线新闻版报道了金华市促进会婺剧团老板黄红波疑似携款跑路的新闻。昨天,婺剧团的演员们找到了黄红波的老婆,结果对方表示,3月22日,她和黄红波就已离婚了。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金华市区江北玫瑰园社区附近见到了婺剧团的演员曹燕来,当时他们正坐在一处居民楼的楼道门附近。“黄红波的老婆就在里面,但是她说自己与黄红波已经离婚了,对此事概不负责。”曹燕来说。
据了解,婺剧团在金东区塘雅镇下仓村的演出已经结束,昨天早上婺剧团的演员们在金华市区某商场找到正在上班的黄红波的妻子,并一路跟随其回家。路上黄红波的妻子选择了报警。
昨天下午,辖区派出所的处警民警和婺城区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赶到现场。对此,他们也感到为难,一致认为走法律途径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演员和黄红波签订有劳动协议,所以两者之间劳动关系是十分明确的。金华市促进会婺剧团前身是东阳市画水婺剧团,所以劳动部门建议演员们到东阳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
记者在一份协议上看到,双方约定的演出时间从二0一一年六月十八(农历)至2012年4月18日(公历),并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1万元的赔偿。“不要说违约赔偿,能将工资付给我们就算好了。”曹燕来说,他们演出了6个月,只发了3个月的工资。
“黄红波18日走,他们2日就离婚了,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曹燕来说,其实他们也不想为难黄红波的妻子,只要黄红波出来和他们好好协商,即便是现在拿不到现金,只要黄红波现身,出具欠条她们也能答应。“以前的演出都是黄红波联系的,他基本也是在收戏金的时候来剧团一下,平时都不见人的。现在,下仓的演出已经结束了,下面也没有其他地方的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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