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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交通领域改革突破瓶颈 交通管理实现综合执法
2012年03月27日 17:16:36

   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3月26日上午,义乌廿三里、佛堂两个综合交通管理所的20余名执法人员在经过2天培训后,参加了正式考核。他们将有望成为义乌首批领取交通综合执法证的交通管理人员。

  上周六,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专家组,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专程来义乌“送服务”,为义乌交通运输系统10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综合执法培训,并组织首批人员进行考核。

  “这次培训考核意义非凡,标志着义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据义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义乌试点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完善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明确提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在交通领域存在两大执法主体———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路政执法人员不能查处道路运输方面的违法行为,而运政执法人员不能查处路产、路权方面的违法行为,各自为政导致交通执法效率不高。

  为了使交通行业综合管理和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2009年,省交通厅在义乌先行先试,开展了交通基层基础试点工作,并在廿三里挂牌成立全省首家基层交通管理所。随后,这个模式又在佛堂“复制”。两个综合交通管理所履行了辖区范围内的路政、运政、养护等交通综合职能。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际操作中发现了新问题———路政、运政两种执法主体依然并存,“涉及摩的等道路运输方面的违法行为,还是只能有路政执法人员处理;涉及路权等违法行为也只能有运能执法人员管理。”义乌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交通管理所只是把相关部门的人员聚合在一起,但相关职能没有整合,无法最大限度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

  在义乌试点过程中,义乌交通部门将发现的问题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经多次沟通后,得到了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同意在义乌交通领域实现综合执法。履行综合管理职能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即可发放交通综合执法证。这样一来,执法管理才能真正实现精简、高效。

  
来源: 金华新闻网 作者: 龚喜燕 余斌 编辑: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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