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27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杨蔚)27日上午10点多,采荷派出所接市民举报,称江干区花鸟市场某摊位在出售一只长相很奇怪的鸟,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接到报警后,民警项海锋赶到了市场。
摊位10多个平方,经营各类观赏鱼和八哥、画眉等鸟类。
门口的一个铁笼里,有只母鸡般大小的鹰,很漂亮,褐白相间的体纹,长长的尾巴,头顶还有一撮羽冠,威风凛凛。
尽管羽毛耷拉着,可鹰威仍在,黄色的鹰眼盯人时,让人一阵头皮发麻。
摊主姓徐,52岁,杭州人。
他说,半个多月前,一个外地人挑着这只鹰到花鸟市场叫卖,称是自己一手养大的。
觉得好看,徐某就花500元买了下来。
按照徐某的说法,他是买来自己玩的,每天喂鸡肉,鹰还可以捉店里的老鼠。
下午,民警把这只鹰送到了杭州市动物园进行鉴定,查明这是一只成年的凤头鹰,体重半斤左右。动物园将对它观察2到3天,再放飞回大自然。
审查中,徐某始终不承认收购保护动物的事实,但经民警初步调查,徐某却有进行贩卖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介绍,凤头鹰是鹰科鹰属中的一种中等猛禽,留鸟(终年生活在一个地区,不随季节迁徙的鸟叫留鸟),通常栖息在20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和山脚林缘地带。
也会出现在竹林和小面积丛林地带,偶尔也到山脚平原和村庄附近活动。一般捕食老鼠、蛇等小动物为主。
在我国,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和台湾等地区,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卷中,被列为稀有种。
记者查了一下资料,浙江也是凤头鹰频繁出现的地方。近几年,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区域频频现身。
在杭州西溪湿地,近3年来,鸟类增加了15种,达到142种。其中,凤头鹰、赤腹鹰、红隼等10种鸟类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在城北的半山森林公园,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4种,包括赤腹鹰、红隼、凤头鹰等鸟类。
之外,杭州西湖周边的宝石山、植物园、苏堤等地,游客都反映发现过凤头鹰。
杭州生态环境变好,来做客的鸟儿越来越多。广州、香港、台湾,以及澳大利亚等海内外众多野鸟拍摄者也慕名而来,赶到杭州寻找鸟迹。
林业部门也提醒,像凤头鹰这类属于国家二级的保护动物,市民如果私自饲养可是违法行为。